家电下乡让唐山农村家电市场火爆
2009-06-28 15:54  文章来源:唐山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我市从3月份开始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来, 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销售节节攀升,补贴逐步加快,市场秩序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我市农村家电市场火爆,补贴工作进展顺利。农民朋友在高兴之余,呼吁补贴速度的提高。
    农民购买热情高涨
    “现在买家电,国家还给补贴,赶上这么好的政策,我们当然买家电下乡的产品。”滦南县蚕沙口村农民朱振国一边挑选彩电,一边告诉记者,“我们家现在的电视是20多年前买的21寸牡丹牌的,前不久出了毛病,考虑修理的费用也很高,而且太小,我们正盘算着买台新的。这台彩电原价是1970多元,补贴后才1700多元,我感觉挺划算,就买它了!”
    在滦南县供销大厦的家电卖场,记者看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享受政府13%的补贴”的标语挂在每个品牌家电销售区最醒目的位置。而且在家电下乡产品上,也在标有商务系统统一制作的“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标识,让前来购买的农民一眼就能认出。
    在冰箱展售区前,滦南县马城镇的邸亚江看中了一款品牌冰箱,这台冰箱原价为2299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13%的政府补贴,也就是说他可以省去298.87元,用不到两千元的价格就可以把一台崭新的冰箱搬回家中。邸亚江说:“之前看过很多品牌的冰箱,这一款不仅价格实惠,而且享受政府补贴,还会给送货到家,更重要的是,一般的冰箱压缩机保修三年,营业员告诉我这一款压缩机可以保修六年,太划算了,所以决定买它!”
    滦南县青坨营的王凤来说:“之前不太了解家电下乡的政策,现在明白了,以后买家电就买家电下乡的产品,回去后还会把这样的政策介绍给老乡。”
    在另一家家电下乡产品的卖场滦南县鑫源家电鞋业广场,“家电下乡,政府补贴13%”的横幅更是醒目。家电经理周晓东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每天销售量增加了一倍,有洗衣机、冰箱、电视机,就连空调也走进了农民的家里,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家电下乡的实惠。”
    据了解,截止到6月20日,全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8366台,实现销售收入7125.59万元。其中销售冰箱25035台,彩电4520台,手机1163部,洗衣机6193台,电脑1289台,空调61台、热水器105台。我市农村家电市场因家电下乡显得异常火爆。
    家电下乡补贴率正在提高
    据相关材料显示,家电下乡财政资金补贴率由开始的15%已提高到目前的41.91%,广大农民消费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拿到补贴款。
    记者在滦南县倴城镇财政所采访时,正好赶上刘庆刚前来办理补贴手续。因为带的材料齐全,他要办理的补贴只用五分钟就办理完了,工作人员告诉他,补贴款将通过银行打入他的种粮补贴存折中,刘庆刚感到非常满意。财政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申请补贴者带的手续齐全,办理补贴其实并不难。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让更多农民享受这一惠农政策,市商务局提醒,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可查询www.jdxx.gov.cn),或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400-887-3200。应索要正规税务发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粘贴在说明书封面上),确定标识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无标识卡的产品应拒绝接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领取补贴的程序为: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三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镇)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应该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确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部门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乡(镇)财政部门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部门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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