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经营有了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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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2 09:35 文章来源:唐山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商品如何摆放、生熟怎样搭配、生鲜商品如何按标准存放,这些超市“内部”的事情将有标准来规范了。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商务部近日出台《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超市这一业态逐渐被人接受,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已有超市1000多家。但企业档次参差不齐,内部管理混乱现象普遍存在。卖场商品陈列、生鲜商品经营等方面更是没有任何量化指标。超市里大声叫卖、熟食加工区乌烟瘴气等问题就让许多顾客很反感;一些小超市更是随陋就简,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很少使用。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超市自身的发展,也给顾客带来许多不便。
据悉,《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现场加工、收银管理、冷藏储运、垃圾处理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指标。以冷柜的温度为例,该《标准》要求:“贮存生鲜商品和原材辅料的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此外,新标准要求超市在店铺出入口、电梯口等区域设置人性化的提示性安全标志。如:雨雪天气,出入口应有防滑提示标志;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等。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应设有客用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此外对停车场、残疾人专用通道、客服中心也作了相关规定。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只有几家大超市表示看到过有关消息,但我市相关部门的文件还没看到,他们表示,这段时期将按照标准积极整改,争取达标。多数中小超市则表示改造很难,“到时候看情况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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