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实现20284.7万元,财政补贴1931.9万元,补贴率74.3%。
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中,最受农民欢迎的仍然是冰箱、彩电和洗衣机,冰箱销售实现64892台,彩电销售实现13614台,洗衣机销售实现12028台。电脑销售量为5330台,位居第四,表明电脑已经在广大农村得到广泛应用,农民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掌握和运用科技知识的积极性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