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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专项整治酒类市场将禁止销售自制酒
2009-10-01 15:14  文章来源:唐山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到今年10月底,河北省唐山市内散装酒将实现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流动销售散装酒行为得到全面禁止,宾馆、饭店、经销单位或个人自制并销售药酒、保健酒、补酒等行为也将被全面禁止。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酒类流通秩序,唐山市自8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市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当地邮局可订阅五区、各县(市)城关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名烟名酒店、小型白酒厂、啤酒厂,较大宾馆、饭店为重点整治区域和单位,着重对名优酒、畅销酒、啤酒、桶装酒、散白酒、《酒类经营许可证》、《酒类流通随附单》进行检查。

  相关部门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整治,酒类经营者持证经营率达97%以上;全市上市酒类商品保真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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