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的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范围和内容公布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党政机关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经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唐山市商务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志军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卫红 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 颖 局办公室主任 于 斌 局人事处处长 冯德臣 局监察室主任 刘艳菊 局财务处处长 金 波 局党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小组成员刘艳菊同志兼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唐山市商务局治理“小金库”举报电话:2822504 唐山市商务局治理“小金库”举报邮箱:tssw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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