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北唐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唐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唐山市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04-14 14:19  文章来源:唐山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唐商字[2009]014                 签发人:王志军

 

 

唐山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散装白酒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酒类监督管理局:

今年323日至24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接连发生饮用散装白酒疑似甲醇中毒事件,已有4人死亡,十多人住院治疗。为加强散装白酒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经研究,于410610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现将《唐山市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散装白酒   专项整治   通知

抄报:省商务厅、省酒类监督管理局、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于山副市长、邢京林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各位局长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外资商务处、市整规办、市食安办、市

打假办、市酒类协会、各新闻媒体


附件:

 


 

唐山市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散装白酒生产流通管理,深刻汲取湖北五峰散装白酒致人中毒事件教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散装酒类商品行为,保证散装酒类商品市场安全,根据《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努力构建酒类市场安全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散装白酒经营者持证经营率达100%;散装白酒《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市中心区、县城、乡镇及村庄均达100%;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散装白酒商品行为,上市散装白酒合格率达100%;散装白酒实现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流动销售散装酒行为得到全面禁止;宾馆、饭店、经销单位或个人自制并销售药酒、保健酒、补酒等行为得到全面禁止。从而使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散装白酒生产流通秩序实现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突出抓好四重一大,即:

(一)重点区域:市内五区、各县(市)城关、城乡结合部、平日制假售假较多的集散地。

(二)重点单位:城乡固定市场、乡村集市、小型白酒厂(作坊)、农村小卖部、各中小型饭店。

(三)重点商品:散装白酒、自制保健酒和药酒。

(四)重点项目: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酒类流通随附单》;流动销售散装白酒行为。

(五)大案要案:对大案要案一查到底,当罚则罚,当刑则刑,该曝光的曝光,该吊销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

四、整治时间

20094102009610,为期两个月。

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全市大检查,听取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同时,检查当地散装白酒市场。

五、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商务局、酒类监督管理局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从人力物力上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酒类许可证管理。在办理许可证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管相结合,防止持有许可证单位和个人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三)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随附单》制度是构建酒类市场安全体系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作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推广力度、加大检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使广大的酒类经营者自觉、全面、准确地使用《随附单》,真正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要加强对《随附单》的管理,一旦发现有出借、转让等现象,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发《随附单》,直至吊销其酒类许可证。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举报制、眼线制、准入制、协查制、奖励制等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坚决取缔无证加工兑制散装白酒的小酒厂、小作坊,查封各种自制销售的保健酒和浸泡的药酒、补酒。散装白酒必须贴标并在固定地点销售,标示包括:散装白酒的名称、原料、酒精度、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和厂址等。对市场上销售的散装白酒进行一次全面抽查,并公布检测结果,卫生、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收缴。

(五)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检查和监控,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散装白酒行为,凡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案件,一律依法予以最高限额处罚。

(六)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对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特别是因专项整治不力造成当地假冒伪劣散装白酒泛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责任者责任。

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务于2009615日前上报市局市场管理处。

六、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现明确责任如下:

总负责人:李宗臣

直接负责人:孙贵良

责任处室:市商务局市场管理处、市酒类监督管理局

具体负责人:王以庆、孟凡岐、各县(市)区商务局主管局长、酒类监督管理局局长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唐山市商务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境外投资企业安全    2009-04-03 18:04
唐山市商务局采取积极措施圆满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登统上报工作    2009-04-03 18:01
唐山市商务局健全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体系    2009-04-03 15:55
唐山市商务局以“十个一”活动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年”见实效    2009-04-03 15:52
特大型水泥管磨机在唐山港装船外运    2009-03-30 08:34
中国与瑞典合作建设的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正式奠基    2009-03-30 08:31
世界最快列车后年飞驰京沪 七成动车组“唐山造”    2009-03-30 08:27
2009年1-2月份唐山市主要出口企业进出口情况表    2009-03-24 11:02
2009年1-2月份唐山市各县(市)、区进出口情况表    2009-03-24 11:01
2009年1-2月份唐山市进出口贸易情况通报    2009-03-24 10:5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 丁 铎 电话: 0311-87909970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