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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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6 16:21 文章来源:迁安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较大商贸流通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省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春节是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是集中消费的高峰期、市场敏感期,又是各类商业经营场所的客流密集期,做好节日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近年来,各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流通领域各种经营场所的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尤其春节市场的来临,安全隐患问题愈加突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因此,各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结合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成立专门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出台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把情况上报市商务局。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商务局成立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学才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高雅泉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刘瑞、刘俊、姚志杰、裴艳波。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排查,节前,商务局将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被业务经营等挤占堵塞或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现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处理,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各企业在举行促销活动时,要严格执行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防止因促销活动使人群过度聚集,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甚至人员伤害,确保节日市场安全有序。
各企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春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各企业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于1月31日前报商务局内贸科。
联系电话:763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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