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酒类、肉类、调味品市场的“三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商务部门共查处案件66起,罚款64170元。
我市商务执法人员共检查酒类经营单位563家次、餐饮单位423家次、综合市场311家次,共查处66起案件,收缴假酒121瓶、自制补酒65公斤、不合格桶装酒400公斤、超保质期调味品9瓶、无厂名厂址调味品35袋、私屠滥宰肉57公斤,罚款共计64170元。
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在对荷花坑市场进行检查时,查获唐山市开平区天瑞酿造厂销售人员销售无厂名厂址的面酱30袋、辣酱5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宋鹏、曹瑞云) |